索引号: | 01405177-3/2022-00025 | ||
发布机构: | 市公安局 | 成文日期: | 2022-09-14 |
信息名称: | 时书宏迁移户口告知书 | ||
文号: |
时书宏迁移户口告知书
迁移户口告知书
时书宏全户三口的户口登记住址民享里19号楼8单元602室,因该房屋所有权已依法转移给他人,你已不具备在该处登记户口的条件。经现房屋所有权人申请,请你自本告知书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管理条例》和《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》等规定,主动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户口迁出手续。
如对现房屋所有权人申请有异议,可在上述期限内向公安机关提出陈述申辩。逾期不申请办理户口迁出,未提出陈述申辩或陈述申辩未被采纳的,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。
徐州市泉山公安分局夹河派出所
附件下载:
视频:
相关报道:
相关文件:
相关专题:
图解:
解读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