索引号: | 01405177-3/2022-00024 | ||
发布机构: | 市公安局 | 成文日期: | 2022-09-05 |
信息名称: | 李兆军户口迁移告知书 | ||
文号: |
李兆军户口迁移告知书
李兆军,你的户口登记地址:水漫桥路11号民安园26号楼2单元601室,因该房屋所有权已依法转移给他人,你已不具备在该处登记户口的条件。经现房屋所有人申请,请你自本告知书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》和《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》等规定,主动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户口迁出手续。
如对现房屋所有权人申请有异议,可在上述期限内向公安机关提出陈述申辩。逾期不申请办理户口迁出,未提出陈述申辩或陈述申辩未被采纳的,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。
徐州市泉山公安分局西苑派出所
2022年9月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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